服务与支持
专注轨道交通装备电传动系统 开发设计及生产制造
售后服务
我公司提供货物及服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双方的合同、投标文件的约定,确保产品质量。我公司法人代表对该采购项目中的设计方案、货物及安装质量、售后及赔付方式等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郑重承诺:
我公司保证提供合格产品和部件,如出现不合格产品和部件我公司包换、包退,并同意接受该产品价值金额一倍以内并不低于1000元的处罚。
当双方对质量问题存在争议,需要委托第三方鉴定时,如确有质量问题,我公司同意承担鉴定费用及相关的差旅费用。
我公司对贵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产品质量问题的风险有了充分的了解。因产品质量问题给贵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我公司同意全部负责。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贵相关人员带来经济处罚,我公司同意至少承担60%。
如出现以下情况,我公司同意贵公司的不良记录管理规定:
(1)产品出现三处以上质量不合格;或质量不合格问题严重,虽未造成后果,但影响恶劣的,终止合同,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两年内禁入。
(2)违规安装且情节严重,虽未造成后果,但影响恶劣的,终止合同,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两年内禁入。
(3)质量问题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事故的,列入不记录名单,五年内禁入。
如出现以上处罚,费用承担或赔偿情况时,我公司同意在货款中支付。
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售后服务中心 蒋友丰 电话:181****7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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